向对方当事人发问从其错误人手;

发布时间:2023-03-26

向对方当事人发问﹣﹣从其错误人手;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原告、被告的诉讼主张对立,一方总是企图置另一方于"死地"。原告总是从被告的"错误"人手﹣﹣被告如果没有违约、侵权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错误",原告就不会起诉。而被告则一般从原告起诉事实和证据的"漏洞"人手组织"反扑",论证原告的证据存在漏洞和不足。原告及其律师只要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证据以及诉讼主张的合法性等进行客观评估,就不难找到发问的切人点,并完全可以从被告方精心构筑的诉讼防线中撕开一条缝隙。

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内容及重点应放在事实和主要证据上。原告及其律师一般应紧紧围绕被告违约、侵权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过错"组织发问,而不应在一些细小的枝节上纠缠不清。倘若抓住了对方当事人在事实和主要证据上的"错误",哪怕是一点点的"疏忽",发问就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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