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

发布时间:2023-03-12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具体包括:

1、施工分包合同应当专属管辖;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因此应该由专属法院管辖;

3、装饰装修合同主要涉及的是施工问题,因此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4、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代位权纠适宜专属管辖;

5、工程款债权受让人起诉主张工程款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尚未动工建设工程的纠纷,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7、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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