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8

公证书

申请人:甲(基本情况)

关系人:乙(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姓名或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保全标的的基本情况。包括:保全视听资料、软件的名称、数量、表状特征,所有人或使用人、经营人、传播者、实验者的名称,视听资料或软件的播放、销售、使用、制作、运行的地点等。

3.保全视听资料、软件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申请人提交、公证人员提取、现场实验记录、技术鉴定、录音、录像、复制、下载等其他能够固定并再现证据的方式。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1)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2)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购买、拷贝、下载、复制、发送视听资料、软件的过程,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3)视听资料、软件取得的时间、方式、地点等。(4)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封存方式、存放处所等。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用于作证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产地证明等)要同时证明这些书证的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或目的。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有书证能够证明视听资料、软件的来源或存在的,应写明书证的名称。

4.重要的保全工作记录文书的名称。

5.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6.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xx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

1.本格式适用对录音、录像、光盘制品及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存储的数据资料、国际互联网络(网站)中公开传播的信息资料的保全等。

2.基本情况包括:(1)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外国人应写明国籍。(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要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人有数人时,应一并列明。

有代理人的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可酌情写。

3.没有关系人的可以不写。

4.自然人写姓名,有代理人的还要写代理人姓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写全称,并要写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

5.保全的标的为商品时,要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售价等。保全的标的不在公证处的,应注明存放地点。运行中的软件要注明运行时间。

6.相关人员包括:申请人、关系人、代理人、见证人、鉴定人以及照相、录像、复制人员等。

7.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可记人谈话笔录,但不用写人公证书证词。

8.有附件时,附件的名称、顺序号应在公证证词中列明。

9.此日期为公证处出证日期。在该日期上加盖公证处公章。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