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原告诉请审查 (二、承包人诉请的审查)(二)基于合同无效诉请的审查;(上海)
2.给付工程进度款诉请的审查
【审查要点】
(1)合同订立的事实。
(2)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3)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约定。
(4)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
【注意事项】
无效合同中进度款约定无效,不可依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进度款。
但是,有证据证明双方就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达成了合意或存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惯例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工程进度款。
【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诉请示例】
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进度款 x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