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未经验收合意交付工程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18

【案例】工程未经验收,承发包双方合意交付使用后,发现出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责任由谁承担?

原告:重庆xx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代理人:曹敏,北京工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被告:成都xx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李某;

【案情】2007年6月10日,被告成都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告重庆xx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的开发工程,包工包料,工程价款800万元。同年12月5日工程完工未验收,被告因业主急入住,与原告协商提前使用。同年12月20日原告自作结算书,被告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有质量问题,没验收,不能结算并付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65万元。

被告应诉以质量为由进行抗辩,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 被告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及造价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工程造价352万元;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修复费用为60万元。被告要求扣减工程款,原告不认可认为被告擅自使用质量问题应由被告自己承担。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责。原被告未经验收及交付使用均有一定过错。判决原被告按5:5比例承担修复费用60万元。

【评析】发包方拖延验收怎么办? 每当要竣工时建设单位不是很积极的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而是拖延,已达到不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当你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及时聘请懂工程的律师,为您制定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计划,不是盲目地进行处理,如果方向搞错,没有回旋的机会了。及时进行诉讼或者行为保全。 约定可变价款,工程造价不能协商一致的;9、停工、窝工、返工、延误或人工费、机械费约定不明并不能协商一致的; 建设工程竣工但未验收,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进行鉴定的,法院能否支持; 如验收合格,能否申请对质量进行鉴定? 工程未经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对建设单位的鉴定要求申请应予支持。

如果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双方当事人对该工程质量合格的事实已经进行了确认,故法院对发包人的鉴定申请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提出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发包人能否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业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由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国家标准,业主不搞竣工验收,也不支付工程款,施工承包企业怎么办? 业主不验收也不给钱怎么办,这一问题难倒了很多承包人,时间长了证据没有了,诉讼时效过了,甲方没有钱了,很被动,怎么办,对此类问题有着丰富经验的建筑工程律师曹律师帮您解决,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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