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

发布时间:2023-01-10

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不可以向发包人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如果赋于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会导致对其违法行为予以鼓励现象的发生。元化转包还是违法分包,均因未经过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可能认可实际施工人这一主体的存在,更不会与其协议将工程折价。

在转包或者法分包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因折价所得款项只占全部工程款的一邮分,其请求拍卖工程不具有合理性。即使全部转包,由于转包人即承包人形式上仍维持与发包人之间的承包关系,实际施工人难以腹行付使优先受偿权必经的催告、协商等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问脚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虽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是国家对建筑行业加强监管的角度而言,"从权利"的范国不包括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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