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付款日期约定不明,建设工程价款利息支付的起算日期应如何确定
根据基本法理,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日期;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