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不予受理,能否仅在"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中驳回,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5

反诉不予受理,能否仅在"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中驳回,司法实践中,除非法院要求当事人以反诉的形式主张权利的,应当予以立案,否则,如果当事人自己主动提起反诉,则法院在立案审查时,有可能不予受理。

此时,法院只能按照本诉处理(判决),并对不予受理反诉在"本院认为"说理部分予以驳回。如果提起反诉一方当事人就一审不予受理反诉不服而提起上诉,则二审有可能认定一审对此处理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反诉,应当以裁定形式作出处理,而不应当在"本院认为"说理部分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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