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人民检察院终止审查决定书 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7

【案例】人民检察院终止审查决定书

【】笔者代理河北秦皇岛抗诉案件,对方抗诉,人民检察院决定终止审查的案件,向当事人送达《终止审查决定书》。

民事案件审查终结,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诉讼过程、申诉或者提请抗诉的理由、审查意见及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四)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情形。

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是否调卷?检察院审查民事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应进行调查。

法律常识;

-委托诉讼代理人;民诉法58;解释83-87;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权限;民诉法59;解释88-89;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据委托有程序性权利,不享受处分实体权利;特别授权:行使和实体权利。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上诉必须要有特别授权。简易程序可以口头。

-诉讼代理权的变更和解除;民诉法60;

-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解释116;

-举证责任与查证;民诉法64;解释90-97,99-102,105-107;民诉证据105-106,108-113;

-举证期限及逾期后果;民诉法65;解释99-102;

-证据的公开与质证;民诉法68,解释103/104、220;证据规则47-52、67-70、77;质证:宣读、展示、辨认、质疑、说明、辩驳;未经不得;审理前认可说明后视为;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有无、大小。认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侵害、法禁)67;和解、调解不利豁免规则68;补强证据规则69;自身缺陷不能单独认定,需要与其他材料补充和加强才能;最佳证据规则

70;数个证据同一事实认定;证据持有推定原则;

-公证证据:民诉法69,解释93;

-书证与物证:民诉70,解释111;

- 视听资料:民诉71,解释116;

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确定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包括被上诉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

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的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参加诉讼。

需要终结诉讼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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