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安徽霍邱防控执行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2-04-24

【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安徽霍邱防控执行两不误

4月22日上午,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收到了被执行人履行的近800万元案款,在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下,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拖欠货款的纠纷。

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建筑公司在霍邱县承包工程后从霍邱县某商混公司购买混凝土,后期货款未全部支付,引发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该建筑公司应支付拖欠货款76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遂进入了执行程序。

考虑到被执行人远在黑龙江省,因疫情防控原因来院不便,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详细向其释明利害关系,讲明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对建筑公司施工资质及承揽工程可能存在的影响。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后,被执行公司将近800万元的案款转入法院冻结的账户,并主动通知法院从中扣划。4月22日,执行法官将近800万元的案款成功扣划。

因疫情防控原因,申请人无法直接到院办理领款手续。考虑到当前疫情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此笔大额案款能够及时兑付将有效为企业减缓经济压力,有助于企业顺利度过疫情困难期,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微信认证的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获取收款银行账户,并于案款到账当天就将近800万元的案款转到申请人账户中。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霍邱法院在执行工作安排上兼顾疫情防控和执行推进齐头并进,坚持“防疫不松懈,司法为民不停歇”,以实际行动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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