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申请吉林省高级法院再审申诉案例
最近笔者在最高院办理了一件长达十年之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发生在吉林省的延边,原因在工程款的结算上,被告篡改施工合同,原告也没有叙述好,结果历经了一审、
二审、再审抗诉程序,从延边一直打到北京,始终没有好的结果。
当事人通过多方找到笔者,笔者经过对整个案件审查,发现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并且是一个有理的案件,问题的关键是自己把案件搞砸了,重新梳理提出案件本来的事实,提出了案件
的正确观点,现已被法院采纳。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改变过去错误的诉讼方向,无论在哪级法院都不会得到支持的。抗诉是指人们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法院对案件
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情】案件经过四个程序均败诉,还有办法吗 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时七年,先后经历了中院的一审、高院的二审、最高法院的再审,又经过了最高检的抗诉,均以败诉告
终,所有诉讼程序已经穷尽,那么是否还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常言道不是没有路,而是没有看到路,别人走过的路你是不能走过去的。当事人找到笔者,经过阅卷发现法官
没有对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质证,涉嫌枉法裁判,于是通过检察院,启动了依职权再审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说明路只有在自己脚下。 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是每个建设
工程参与人都要碰到的问题,如何诉讼、怎样诉讼,一旦方向错误,不仅一审败诉,二审、再审也是必败无疑。因此。遇到工程纠纷时,一定要聘请一个懂工程的律师,与您一起研究诉讼方
案,做好充分诉讼准备,选择正确的诉讼方向。
【案情】原告:吉林长春xx建筑工程公司;被告:吉林通化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曹敏,北京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案情】2003年5月8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xx小区2、3、4号高层回迁楼。工程造价暂定6000万元,工期2005年8月8日竣工,垫资施
工。合同履行期间,被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规定的义务。2005年8月8日工程完工,四方验收屋面工程没有合格,被告要求原告返修,合格后进行结算。原告称:屋面工程质量问题在设计方面
,于是拒绝返修,被告不予结算,双方各不让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结算支付工程款600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被告考虑本案涉及专业工程问题很多,所以必须聘请懂专业的律师代理
。本代理人介入后,认真研究了案件的实际情况,查阅了所有工程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记录、监理通知书等材料,并且到涉案工程屋面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屋面分部工程漏雨,是由于原
告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所致,与设计图纸没有关系。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屋面漏雨是设计原因造成,应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进行返修,待返修结束验收合格,在进
行竣工结算,保留追究工期违约责任。目前不具备支付工程款的条件,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审理】审理认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有效,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是原告的合同及法律义务。原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被告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应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点评】专业律师能为您带来什么 ;一;精通建筑工程技术;擅长建筑工程法律;三;能把复杂的建筑工程技术与工程法律相互结合;四:能帮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五;能帮您进行工
程质量鉴定;六;能为您进行工程索赔;七;能为您进行工程预结算;八;能为您不用诉讼方法解决工程纠纷;九;代理复杂、重大、疑难的二审、再审建设工程纠纷; 十;参与合同谈判、签订的风险巨大专业律师工作;十一;工程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