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材料商

发布时间:2021-10-30

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材料商

【裁判依据】

《建筑法》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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