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律师曹敏//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须知

一、本院级别管辖范围:本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至3亿元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的且当事人一方不在辽宁省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当事人提出起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起诉状法人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名按手印);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材料(份数和起诉状份数相同)并填写两份证据清单。证据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扫描(扫描后返还)。

三、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记立案制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书作为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将依法、公平、公正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您也应当合理使用诉权,依法、谨慎地行使您权利,以尽量避免诉讼风险。现将立案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告知并提醒于您:

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律后果

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2、未合理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

如提出诉讼请求的标的超过法院最后判决支持的数额,将承担高出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用。

3、超过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

如在超过诉讼时效和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时限后起诉且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4、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申请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按撤诉处理。

5、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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