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程律师//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7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受理。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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