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起诉要求分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1-08-30

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起诉要求分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所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从而确定发包人欠付的工程价款,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款,起诉要求分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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