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专属管辖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1-08-29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专属管辖的其他情形

尚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达成结算协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均适用专属管辖。

工程款债权转让的,债务人与受让人因债务履行发生纠纷的,由于该债权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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