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谈建设工程纠纷执行

发布时间:2021-02-07
        执行程序,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财产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了,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霞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闲控制的财产叫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一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我服役期间不停止执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一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一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内作出,对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移交执行法院处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提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能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安检材料上报上一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收到富裕申请后,仍能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富裕所需的安全材料,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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