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律责任警示书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必须按期履行。期满未履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义务人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一、增加债务。除原有债务外,还需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二、限制高消费。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四)租赁******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限制出境、公开曝光。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

四、失信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征信系统,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惩戒。

五、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的,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途径包括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权利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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