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买房,仅收款收条,不足以证明合同当然成立
以口头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部分房款收条,如双方对买卖标的及数量存在争议,应认定该合同尚未成立。
2、 面积符合约定,得房率缩水超合理范围的,亦违约
出卖人交付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虽符合约定,但得房率缩水超出合理范围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监护人以未成年人名下财产设置抵押,一般应无效
监护人以未成年人名下房产设定担保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因不具备为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前提条件,应认定为无效。
4、出租人通知解约,承租人未及时行使异议权的后果
出租人主张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承租人未在3个月的法定异议期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解约通知即生效。
5、 违约承租人未依约清理财物的,应自行承担其损失
承租人违约导致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终止,承租人未依协议约定清理财物的,逾期清理的财物损失后果应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