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工程房地产装饰装修工程结算纠纷案例
【案例】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xx装潢公司
代理人:曹敏律师,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被告:内蒙古呼和浩特xx大酒店
【案情】2016年6月9日,被告内蒙古呼和浩特xx大酒店与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xx装潢公司签订了酒店装潢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工期为90天,工程价款暂定为200万元,结算为最终工程总价款,并与酒店开业后5个月后付清,设计变更需经被告确认后方可施工,隐蔽工程未经被告确认不得计入工程结算。施工期间酒店陆续支付了80万元。竣工交付后于同年8月28日投入使用。
后双方由于工程款结算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180万元。审理期间因被告不认可原告的工程结算价,法院委托鉴定总价为1210万元。
【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装饰工程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为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原告按合同完成合同约定工程装修,被告应担支付工程款。
双发结算争议,由于不是固定价款,并且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大,所以应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工程款为1210万。已支付80万元,还欠1130万元。
【案例】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1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