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与抗辩的区别 反诉与抗辩的差异体现在:性质上,反诉的本质是一种诉,应具备诉的要素,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抗辩是一种诉讼行为,乃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防御。内容上,反诉必然有实体权利义务主张;而抗辩则可以是实体抗辩可以是程序抗辩,如对起诉条件和证据三性的抗辩。范围上,反诉可能超出原告主张的权利范围,被告可在承认原告诉请同时提出反诉;而抗辩并未超过原告诉请的争议范围。目的上,反诉旨在抵消、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重点是被告的诉讼请:而抗辩是对原告诉请的否定,旨在使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或全部支持。反诉作为独立之诉的性质决定了其并不依附于本诉而存在,例如,本诉的撤诉并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