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用于固定“债务人怠于行权”关键证据)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15801061959

发布时间:2026-07-23

催告函(用于固定“债务人怠于行权”关键证据)

致:【第三人全称,被挂靠单位/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法定代表人:XXX

发函人:【原告,实际施工人/挂靠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催告内容 鉴于:1. 贵司与【发包人(被告全称)】签订《XX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实际由本人/我方全额出资、组织人员机械施工,本人/我方为案涉XX项目实际施工人(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关系);2. 案涉工程已于XXXX年XX月XX日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贵司尚欠付本人/我方到期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元;3. 发包人【XXX】仍欠付贵司到期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元,该债权现已全部到期;4. 本人/我方多次要求贵司立即通过诉讼/仲裁向发包人追索上述欠付工程款,但贵司仅与对方私下沟通、发函,至今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主张债权。

现正式催告如下:请贵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 7日内,立即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的方式,向发包人追索全部到期欠付工程款及相关从权利(含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违约金等)。

郑重告知:若前述期限届满,贵司仍未采取起诉或仲裁措施,属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之情形。届时本人/我方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之规定,直接以本人/我方名义向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实现债权费用,均将由贵司承担。

特此催告!发函人(签字/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取证操作要点(非常关键)1. 邮寄方式:EMS邮政特快专递2. 快递单填写规范:收件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全称;内件品名写明:《关于催告立即起诉XX项目发包人追索工程款的催告函》;3. 留存三样证据:① 催告函完整复印件(自己签字盖章)② EMS快递单原件③ 快递物流签收截图(中国邮政小程序下载完整签收记录)4. 同步微信/短信发送扫描件给对方负责人,留存聊天记录双重佐证。

重要提醒:打电话、只微信说效力弱,书面EMS催告+签收记录才是法庭认可的核心证据;给7日合理期限,法院更容易认定后续对方“怠于行权”;挂靠案件起诉时,起诉状+催告函配套引用《建工解释二》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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