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案例来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年
第4集(总第48集)
审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并导致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承包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程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参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结算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且不应扣除承包人应获利润和相应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