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18期(总第725期) 审判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案号:(2015)闽民终字第451号
裁判要旨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可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本案发生于2015年以前,《解释》于2015年实施,在此之前发生纠纷、之后未审结的案件,不受《解释》第28条1中有关规定的影响,受案法院受理时符合当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管辖的规定的,可以继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