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 1. 工程质量合格,可向被挂靠企业主张折价补偿款(第3条)。2. 唯一特殊通道:能证明发包人签约时明知挂靠,可直接起诉发包人要钱(第4条)。3. 被挂靠企业怠于向甲方主张工程款,可行使代位权起诉发包人(第7条)
(二)义务 1.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质量不合格无权要钱)。2. 承担对外材料、人工债务(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三)核心风险 1. 无法证明发包人知情时,不能直接起诉发包人,只能告被挂靠企业。2. 出借资质合同无效,无权主张挂靠协议约定利润分成之外额外补偿。3. 对外采购构成表见代理,债务由被挂靠企业先承担,后续向挂靠人追偿。4. 法院发现挂靠移送行政机关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第22条)。
(四)应当注意事项 1. 留存发包人明知挂靠全部证据(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直接付款记录)。2. 所有施工投入、结算文件完整留存;3. 尽量不走挂靠模式;必须挂靠则保留甲方知情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