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催告函(适配新建工解释二第十八条)

发布时间:2026-07-02

工程价款催告函(适配新建工解释二第十八条)

致:__________(发包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

贵我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由我方(承包人:__________)承建__________项目工程。现就欠付工程款催告事宜函告如下:

一、工程履行情况

1. 本工程已于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合格/分项完工验收合格】,相关验收资料已交付贵方;2. 双方结算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3. 按合同约定,贵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工程款。

二、欠款事实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贵方尚欠付我方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经我方多次沟通,贵方仍未足额支付上述款项。

三、正式催告

现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之规定,正式催告贵方:请于收到本催告函后【建议写15日,合理期限】 内,向我方足额支付全部欠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

四、法律告知(第十八条)

1. 若贵方在上述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付清欠款,我方有权依法与贵方协议将案涉建设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拍卖工程,我方工程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2. 若后续双方协商签订工程折价协议,折价金额应当与折价时工程实际价值基本相当,否则该折价行为不能产生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法对抗抵押权人、其他债权人。

五、其他

请贵方审慎对待,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否则我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主张优先受偿权等一切法律途径维权,由此产生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损失由贵方承担。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必须留存的证据清单(想要适用第十八条全部条件必备)

1. 催告函原件盖章;

2. 送达凭证(三选一,优先第一种)EMS快递单(备注:工程款催告函+项目名称)+快递签收记录截图;发包人加盖签收章的送达回执;有完整聊天记录、已读凭证的企业微信/邮件(建议搭配EMS补强)

3. 工程质量合格证据:竣工验收报告、分部分项验收记录

4. 后续签折价协议必备补充证据(对应第四项);第三方评估机构工程价值评估报告; 同地段同类房产市场询价记录

实务重要提醒

1. 催告必须在签折价协议之前完成;先抵债后补催告函,不满足第十八条第(三)项;2. 合理期限建议写15~30日,太短(3天)容易被法院认定不合理;3. 折价前最好做评估,避免价格悬殊,否则折价协议不产生优先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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