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适用:2026.6.30后立案,转包/违法分包+代位权起诉发包人)

发布时间:2026-06-30
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完整段落】

(适用:2026.6.30后立案,转包/违法分包+代位权起诉发包人)

原告(实际施工人)与第三人(承包人)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____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协议》,约定由原告实际施工案涉____项目。上述协议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禁止转包、违法分包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属无效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第六条之规定,原告有权参照前述合同约定,向第三人主张工程折价补偿款。经双方结算/核算,第三人尚欠原告工程折价补偿款人民币____元,该债权已到期。原告多次向第三人催告付款,第三人以被告(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长期拖延。

另查明:第三人与被告就案涉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已完工结算,被告尚欠第三人工程款人民币____元未予支付,该债权亦已到期。虽原告多次书面催告第三人通过诉讼、仲裁向被告追索欠付工程款,但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采取有效方式主张债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该行为直接导致原告到期债权无法实现,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之规定,原告依法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第三人对被告的债权。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配套填空提示&风险备注

1. 主体:原告=实际施工人;被告=发包人;第三人=跟你签转包/分包合同的上家(必须列第三人)
2. 关键证据清单(诉状写完要附)
① 转包/分包合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材料(证明实际施工、质量合格)
② 结算单/对账单(证明第三人欠你的折价补偿款金额)
③ 催告第三人付款、催告第三人起诉发包人的书面记录(EMS、微信短信截图)
④ 总包合同、发包人与第三人结算、付款凭证(证明发包人欠第三人钱)
3. 管辖提醒:代位权诉讼由被告(发包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再是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
4. 重要区分:本条模板仅限转包、违法分包;如果是挂靠施工,适用司法解释二第七条,不能用本段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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