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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执行
【执行依据错误的处理】 上级法院在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案件中,发现下级法院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应当书面通知下级法院暂缓执行,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发布时间:2025-06-21
【执行依据错误的处理】
上级法院在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案件中,发现下级法院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应当书面通知下级法院暂缓执行,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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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作为的监督】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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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期间的暂缓执行与恢复执行】 上级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应同时指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经院长批准,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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