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的不动产买受人的权利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优先受偿权

发布时间:2025-05-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的不动产买受人的权利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优先受偿权

关键词

执行异议不动产买受人债权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陈贺绅、贺艳等案外人执行异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终77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的不动产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虽优先于普通债权, 但劣后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及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即《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7条规定的“除外”内容不包括《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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