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设工程房地产施工合同效力、压缩定额工期纠纷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3

 【案例】建设工程房地产施工合同效力、压缩定额工期纠纷

【案例】建设工程房地产施工合同效力、压缩定额工期纠纷请北京建筑工程律师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在海南、昆明、福州、东莞、珠海等地代理了多起施工合同无效、压缩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纠纷案件,是处理这方面纠纷案件的最专业的律师。咨询微信:15801061959.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复杂,法律适用缺乏统一,案件上诉率高,二审发改律高,再审改判率高。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建筑市场违法建筑、明招暗定、黑白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建设工程专业技术性强,对应工程造价、质量鉴定、工期顺延、修复费用要借助专业人士,以鉴代审问题突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常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物抵债纠纷、执行异议纠纷、劳动争议纠纷。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建设单位资金不足、工程欠款严重、工程质量缺陷等,使其产生纠纷增多。

要依法维权通过招标投标所签订的中标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应当认定无效。对于约定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应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典型案例,2016年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冷却塔在施工中突然坍塌,造成74人疑难。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确定合理工期,可以参照2016年10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相关规定确定最低工期。

建设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竣工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使用。

施工合同约定的标准不能低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属于强制性规定标准)。例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违反工程质量标准,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先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属于串标行为,违反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施工合同无效。

施工合同无效,质量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据实结算。不能扣除利润和税金,否则发包人得到利润和税金违反公平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资质、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违法建筑(没有规划手续)等方面。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民间投资不是公共建筑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招标投标。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规范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条文,是合同的必然组成部分,当事人不得排除使用,必须遵守。见《标准化法》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合同法》第5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10月9日法办〔2011〕442号)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认定施工合同无效,要根据实际情况,不能单纯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违背规章也有可能被认定无效。也不能单纯看是否管理性还是强制性规定。

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指出: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的情况下,不能使不诚信人因此获利。工程合同无效纠纷官司法律咨询:15801061959.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