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深圳某投资公司与湖北某贸易公司执行复议案——债权受让人和转让人同时申请执行,应参照适用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相应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10

深圳某投资公司与湖北某贸易公司执行复议案——债权受让人和转让人同时申请执行,应参照适用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相应规定

关键词:执行、执行复议、申请和受理条件、申请执行人资格、变更

案件编号:2023-17-5-202-007

裁判要旨:债权受让人和债权转让人同时申请执行,应参照适用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相应规定,即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条件下,应同时满足“申请执行人必须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这一条件。若当事人对债权转让合同效力发生争议,应通过另行诉讼解决。

关联索引:执行异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鄂执34号执行裁定(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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