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未被撤销以前是否有效
关键词
可撤销行为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在未被撤销以前,其效力如何?审判实践中对此回答不一。我们认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未被撤销以前是有效的。在未被撤销前,此种法律行为既非效力待定,亦非当然无效,应当认为自成立之时起已经生效,这是此类法律行为不同于无效与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