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与案外人提起诉讼的目的相反,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旨在恢复对异议标的的执行,因此可将该诉讼称为“许可执行之诉”。许可执行之诉也是执行程序中派生出来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该诉讼主要是解决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关于执行标的能否执行的争议,所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零八条规定,许可执行之诉以案外人为被告。
如果被执行人也否认申请执行人请求的,应当以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以使相关争议一并解决。关于许可执行之诉的管辖法院及审理和判决,司法解释大致按照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思路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