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文
第六十-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条文阐释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故又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
三、司法适用
实践中,应当着重把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第一,诉讼代理权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第二,代理的范围和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第三,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实践中,适用该条时,还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而“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的情形,通常指“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在诉讼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作为代理人的其他情形。法院在审查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2(2)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从不同的立法目的出发,存在不同的规定。本条对当事人近亲属范围作出的扩张性规定,便于当事人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尤其是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对孤儿未成年人,有利于其近亲属有更多的机会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3(3)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关于“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诉讼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上岗证或工作证等身份证明,也可以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会保险资料等证明材料,以证实自己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四、相关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2211号,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八+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五、典型案例
1 “表哥”属于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裁判来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与李轶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辽01民终17566号
法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主张的程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5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一审庭审笔录记载,孟令祎为被上诉人表哥,上诉人对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无异议。
2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了《劳动合同》《聘用通知书》等符合“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的,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裁判来源:罗乾仕、龙岩佰翔冠豸秘谷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闽08民终1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