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工程律师事务所曹敏//内蒙古阿拉善建筑律师工程合同纠纷定金与保证金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25

在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期货交易等合同或法律关系中,经常出现保证金的担保方式,其种类和性质复杂,对合同的担保作用具有不同的功能。学理认为,保证金合同属于非典型合同,或日无名合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金等非典型担保方式不得类推适用定金罚则,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效力。实务中,出现的保证金各种各样,对于被排除在定金范围之外的保证金,必须予以类型化,具体确定每种类型的保证金效力。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