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懂建筑律师法律顾问//民事反诉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反诉用)

发布时间:2023-08-18

民事反诉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反诉用)

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 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xxx ,……(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XXX ,……。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xxx ,……。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xxxx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 x 份

反诉人(公章和签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反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应用】

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说明中的相关条文替换为新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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