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介绍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3-07-26

一、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一)国家层面的合同示范文本

1.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7年9月22日联合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2017 -0201)。此合同示范文本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2017-0201)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即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使用较为广泛。

2.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25日联合发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 -2020-0216)。此合同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GF -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 -2020-0216)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即现在比较流行的设计采购施工(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 EPC )承发包模式。

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原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原民用航空总局、原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发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2013年进行了部分条款的修订。该文件主要规范了招标文件编制规则,内容包括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在实践中,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未得到广泛应用。

4.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该文件主要是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的。文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5.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九部委于2011年12月20日联合发布《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两"标准文件"主要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规则,内容包含了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其中,《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施工招标;《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在实践中,两"标准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未得到广泛应用。

6.国家铁路局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主要是规范铁路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涵盖了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7.财政部办公厅于2020年2月21日发布《关于印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 PPP 项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范围的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单体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特殊行业的污水处理 PPP 项目(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以及包含污水处理服务在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类 PPP 项目;垃圾处理 PPP 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范围的新建城市生活圾处理 PPP 项目(焚烧发电工艺),采用其他垃圾处理工艺及特殊行业的垃圾处理 PPP 项目(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等)可参考适用该示范文本。

(二)地方层面的合同示范文本

1.福建省住建厅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自2018年10月1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闽建筑〔2017〕48号)。2020年6月23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部分条款的通知,对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该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文件内容包含了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

2.浙江省住建厅、浙江省发改委于2021年6月8日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内容关于合同条款及格式要求直接引用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2017-0201),要求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应当采用该示范文本。

3.广东省建设厅于2009年9月21日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主要依据国内、国际相关施工合同条件,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4.安徽省水利厅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0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内容涵盖了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于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招标。

5.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0年版)》,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范本内容涵盖了相应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于自治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8年9月10日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SFL -2017-01),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主要适用于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其他服务等需求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程(不含运行维护)的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4月9日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第六版),自2021年4月16日18时后启用。分别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和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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