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垫资约定效力、垫资利率

发布时间:2023-06-18

法院如何认定垫资约定效力、垫资利率中

国某公司与某县民政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2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约定效力垫资利率

问题提出:垫资施工是建筑市场中的普遍现象,司法机关如何认定垫资施工的效力?

关联问题:垫资施工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法律对垫资利息的保护尺度?裁判要旨:《政府投资条例》第22条第2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垫资施工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垫资施工的约定应当无效,对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拘束力。垫资利息应当由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主张,当事人在再审程序增加利息诉讼请求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