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二审上诉江苏徐州璀某公司与长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3-06-15

案件名称:璀某公司与长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一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徐民初字第00208号;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终字第00322号

裁判观点:

由于璀某公司为脚手架专业分包二级资质,属于超越资质等级施工案涉工程,故双方签订的钢管架子承包合同系无效合同。因案涉工程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已失效)第2条①规定,双方仍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