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请书(北京市朝阳区)装饰装修

发布时间:2023-05-04

申请执行书

申 请 执行人: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164303.7元并支付利息;

2、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支付应承担的本案一审诉讼费24868.00元;

3、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北京永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可与被执行人燕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 京0105民初746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燕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中,利息其中以2164303.7元本金为基数,起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直至付清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生效法律文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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