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的材料及设备强制清理撤除现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

发布时间:2023-05-03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排除妨碍纠纷一案(2021)黑0xxx民初第xxx号的先予执行裁定书(2021)黑xxxx民初xxx号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为此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的材料及设备强制清理撤除现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执行发生的一切费用。

附:

1、申请执行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先予执行裁定书副本一份。

此致

尚志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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