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曹敏//新的事实

发布时间:2022-09-01

新的事实应为生效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的事,而不是原生效裁判未查明或未涉及的事实,亦不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未提出的事实。

主要证据,是指对认定案件基本事实必不可少,具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没有该主要证据,案件基本事实就不能认定,或者有和该证据证明内容相反的证据,而且事实就会相反,裁判结果也会不同。

主张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亦无其他证据印证的,不予支持。

伪造主要证据是指提供虚假证言、篡改书面证据、提供虚假书证、伪造公司印章、伪造或者变造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行为。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需要的证据,不以当事人的认识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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