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辩论原则的规定。
【条文理解】
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查明案件事实,确定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从而正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判决。辩论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辩论原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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