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专家辅助人意见应当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当事人陈述。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司法实践中一般称之为“专家”、“诉讼辅助人”或“专家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者经验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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