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北京建筑律师民事主体资格平等,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就是所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十条明确规定,民事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总则第14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虽然只有讲公民修改为自然人,但其蕴含着先进法治价值,不可低估,这一修改将民事权利能力的政治限定和差别,意味着完全删除,真正实现了人的平等,不问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文化程度以及智力程度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九条和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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