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11

8.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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