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证据应围绕有利于己方的事实情节

发布时间:2023-03-19

民事诉讼法也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及其律师在评价证据时,应紧紧围绕有利于己方的事实进行,即将对方当事人举出证据的有利部分"为我所用",并通过综合评判引起法官的重视和注意。与此同时,对不利于己方的事实情节则也应予以综合性"批驳",指出其具有的不真实性和虚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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