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笔迹鉴定申请书//河北省

发布时间:2023-03-18

指纹、笔迹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男,年龄:55岁 ,民族:满族,暂住址:河xxx,电话:xxx49559。

被申请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住址:xxx

请求事项:

由贵院依法对申请人诉三江源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22)青2701民初528号被申请人提交的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中“________”的签名是否为申请人的本人所书写作出(笔迹)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对申请人诉三江源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22)青2701民初xxx号被申请人提交的 ___________和________中“________”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即“________”的签名是被申请人摹改伪造。

鉴于本鉴定涉及对案件基本事实(主要事实)的认定,为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提出鉴定申请。

此致

玉树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3年 月 日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