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发布时间:2023-03-18

1.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审查要点】

基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定优先权属性,其不仅优于抵押权日优先顺位的产生不以登记为条件,时间先后亦不是判断是否优先的标准。此处"其他债权"是相对承包人享有的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教的债权而言,指工程价款之外的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句括发包人对外借款、贷款或者设备款以及其他需要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的全部债务。

【规范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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