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审理】

发布时间:2023-03-16

988.【债务人异议之诉的审理】对债务人依照本规范第987条第1款规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理由成立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部分不予执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同时就公证债权文书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